赛里木湖旅游项目策划方案(通用8篇)

投稿:小范

赛里木湖旅游项目策划方案 第1篇

1、国土空间规划协调

落实《_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加强风景区总体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在实施环节的协调与管理。

风景区综合旅游服务基地规划应纳入《博乐市国土空间规划》,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规划建设。

风景区内严格保护林地,适当增加风景游赏用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规划中涉及的游览设施、交通与工程等建设项目的用地,应纳入《博乐市国土空间规划》。

表5-1土地利用规划汇总表

赛里木湖旅游项目策划方案 第2篇

1、游览设施布局与分级配置

旅游服务基地:1处,结合风景区主入口设置,提供餐饮购物、旅游接待、休闲度假、交通集散、邮电、景区管理等综合性旅游服务功能,并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徽志。

旅游服务区:3处,结合风景区赛北堡、松树头、萨尔巴斯套次入口设置,提供特色化、精品化旅游服务功能,作为综合服务基地的重要补充。

旅游服务点:结合主要游览区域设置4类(综合服务型、游览服务型、文化体验型、码头服务型),共29处,提供咨询、餐饮、购物、卫生、交通、文化等游览服务。

户外营地:结合户外徒步线路,在二级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户外营地,提供露营场所,并安排必要的休憩庇护、环境卫生等游览设施。

2、游览设施建设控制引导

风景区综合服务接待基地:位于风景区外,建设用地平方公里,按照批复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床位数不超过11000个,采用组团式布局,遵循高绿地率、低容积率的原则进行建设,塑造与赛里木湖自然环境有机协调的特色景观。

旅游服务区:每处建设用地不超过40公顷,建筑规模不超过10000平方米,床位数不超过100个;建筑应采用组团式布局,严格控制单体建筑高度,建筑层数不超过2层,建筑最高点不得超过8米,建筑体量、材质、色彩等应与周边自然景观相协调。

旅游服务点:综合服务型旅游服务点每处建设用地不超过25公顷,建筑规模不超过3000平方米;文化体验型旅游服务点每处建设用地不超过10公顷,建筑规模不超过3000平方米;码头服务型旅游服务点每处建设用地不超过10公顷,建筑规模不超过2000平方米;游览服务型旅游服务点每处建设用地不超过1公顷,建筑规模不超过1000平方米。服务点建筑层数不得超过2层,建筑最高点不得超过8米,建筑应依据地形地貌灵活布局,体量、材质、色彩等应与周边自然景观相协调。

户外营地:各规划景区(科古尔琴景区、西海草原景区、查干郭勒景区、赛北怀古景区、岗吉格山景区、三台草原景区、三台古驿景区、萨尔巴斯套景区)可尽量结合规划旅游服务点,于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范围内设置1-2处户外营地;每处户外营地风景游赏用地不超过20公顷,配套建筑规模不超过50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得超过1层,建筑最高点不得超过4米,建筑体量、材质、色彩等应与周边自然景观相协调。

3、床位规模控制

风景名胜区内(不含综合服务接待基地)总床位数控制在300个,赛北堡、松树头、萨尔巴斯套旅游服务区每处规划床位100个。

表4-2游览设施分级配置表

赛里木湖旅游项目策划方案 第3篇

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三个层次,实施分级控制保护。

1、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

一级保护区等同于核心景区,是风景区重要的资源保护区,面积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

一级保护区中的特别保存区包括赛里木湖西部天鹅栖息地与中心水域,以及赛里木湖周边高山地带,面积平方公里。区内除因科研、监测、保护等需要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严禁建设任何设施。

一级保护区中的风景游览区包括除天鹅栖息地与中心水域外的赛里木湖其余水域,赛里木湖周边中山与山前草原草甸,以及进行重点保护的滨湖地区,面积平方公里。区内严禁建设与风景游赏与保护无关的设施,科学有序疏解牧民生产生活活动,不得安排旅宿床位,严格限制机动车进入,允许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沿特定线路开展自然体验活动,沿特定航线开展水上游览活动。

2、二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包括公路与环湖路沿线环境容量与承载能力较大,适宜开展生态利用活动的地区,面积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二级保护区内允许开展畜牧、旅游等生态利用活动,可建设机动车游览道路,可安排直接为利用活动服务的旅游服务站、营地、厕所等相关设施。二级保护区内旅游活动与设施建设应充分考虑自然景观与生态环境保护,避免环湖发展与集中连片建设。

3、三级保护区

三级保护区包括风景区内公路及两侧宽100米、车行游览主路及两侧宽50米、车行游览支路及两侧宽20米,包含沿线服务区、服务点、码头等设施与周边控制区域,面积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三级保护区内应合理安排旅游服务、基础设施与管理设施,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建设强度、建筑高度和建筑形式,产生的垃圾和污水应外运至风景区外的垃圾填埋场与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公路与车行游览道路沿线应加强生态修复,提升环境品质,严格控制游览设施规模体量,保持自然景观特征。

赛里木湖旅游项目策划方案 第4篇

1.道路交通

石砌步道

其它铺装

机动车道、停车场

索道等

游览车停靠站

游船码头

2.餐饮

饮食点

野餐点

小型餐厅

中型餐厅

大型餐厅

3.住宿

野营点

小型宾馆

中型宾馆

大型宾馆

4.宣讲咨询

解说设施

咨询中心

科普展览馆

5.购物

商摊、小卖部

6.卫生保健

卫生救护站

疗养院

7.管理设施

景源保护设施

游客JK设施

环境JK设施

行政管理设施

8.游览设施

观景亭

休息椅凳

景观小品

9.基础设施

多媒体信息亭

邮电所

夜景照明设施

应急供电设施

给水设施

排水管网

垃圾站

防火通道

消防站

10.其它

科教、纪念类设施

节庆、乡土类设施

宗教设施

注:●应该设置;○可以设置;×禁止设置

赛里木湖旅游项目策划方案 第5篇

1、风景名胜区日游客容量为38000人次,日极限游客容量为99000人次。

2、科古尔琴景区日游客容量为1320人次,日极限游客容量为3300人次;西海草原景区日游客容量为12900人次,日极限游客容量为33540人次;查干郭勒景区日游客容量为690人次,日极限游客容量为1725人次;赛北怀古景区日游客容量为4160人次,日极限游客容量为10400人次;岗吉格山景区日游客容量为900人次,日极限游客容量为2250人次;三台草原景区日游客容量为9300人次,日极限游客容量为24180人次;三台古驿景区日游客容量为1600人次,日极限游客容量为4000人次;萨尔巴斯套沟谷游牧景区日游客容量为7900人次,日极限游客容量为19750人次。

逐步建立风景区游客监测调控系统,完善门票预约、视频JK、游客量实时监测等设施,科学管控景区游客容量。

赛里木湖旅游项目策划方案 第6篇

1、对外交通规划

新建温泉县至赛里木湖公路,精河县至赛里木湖公路。

提升改造现状温泉县至赛里木湖公路。

改造G30高速公路赛里木湖风景区综合服务基地出入口。

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要求,从G30高速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30米范围作为公路建筑控制区,加强公路保护,确保公路运营安全。

结合主要对外公路,规划三台1处风景区主入口,赛北堡、松树头、萨尔巴斯套3处风景区次入口。

2、机动车游览道路规划

连通环湖游览路,运行环保游览车,禁止社会游览车辆随意进入,路侧设置慢行空间与骑行线路。

改造利用现状草原牧道,作为西海草原、三台草原、萨尔巴斯套草原机动车道路,采用贴近自然的砂石路面,路侧设置骑行线路,以乘坐越野车、骑行、徒步等交通方式为主,禁止社会游览车辆进入。

3、草原牧道规划

利用现状西海草原、萨尔巴斯套、博尔罕山、科古尔琴山等处草原牧道,在保护沿线植被环境的基础上,作为骑行、徒步游览线路,提供特色游览体验。

4、步行游览道路规划

结合主要景点与游览区设置观光游览路,步道以石阶、木栈道等形式为主,宽度按米控制,对因施工造成的创面应进行景观生态恢复。开辟科古尔琴山、岗吉格山、萨尔巴斯套沟谷、查干郭勒峡谷、克孜勒玉依冰川、西海草原6条徒步线路,步道应尽量贴近自然,避免人工化,宽度按米控制。

5、游览交通组织

风景区内采用以环保游览车为主的游览交通方式,避免自驾车进入风景区核心区域。结合风景区出入口设置三台、赛北堡、松树头、萨尔巴斯套4处换乘枢纽。游客采用公共交通或自驾方式到达后,通过换乘枢纽乘坐环湖环保游览车,通过环湖环保游览车线路到达各景区入口,转换景区内部游览车辆或采用步行、骑行等方式进行游览。

6、停车场规划

结合风景区出入口,改扩建三台、赛北堡、松树头3处停车场,新建萨尔巴斯套1处停车场。结合环湖游览路与服务点,设置21处游览车停靠站点与临时性机动车停车场地,并设置自驾休憩观景台。停车场与停靠站点应使用透水材料铺装,加强绿化,融入环境。

7、水上游览交通规划

在严格保护赛里木湖生态环境和水鸟栖息地的前提下,开展赛里木湖水上游览活动,设置点将台、月亮湾、金花紫卉、七彩净海、东海听涛5处环保游船码头,严格控制配套设施的规模、体量,尽可能降低对滨湖景观与生态环境的影响。

8、自驾车营地规划

结合风景区对外公路和出入口,设置赛北堡和萨尔巴斯套2处自驾车营地,每处自驾车营地游赏用地面积按10公顷控制。自驾营地应提供必要的环境卫生和给水充电装置,并可安排不超过500平方米的配套服务与管理建筑,配套建筑层数不得超过1层,建筑最高点不得超过4米,建筑体量、材质、色彩等应与周边自然景观相协调。

9、其他交通设施

按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相关要求,开展博尔罕山、科古尔琴山、点将台观光索道,西海草原观光火车等重大交通设施专题论证,通过后履行报批手续,纳入规划予以实施。

表4-1交通设施分级配置表

赛里木湖旅游项目策划方案 第7篇

1、大气环境

风景名胜区大气环境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规定的一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

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地表水环境质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规定标准执行。

3、声环境

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室外允许噪声级应优于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规定的0级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赛里木湖旅游项目策划方案 第8篇

1、特色景观

环湖景观:挖掘环湖景观特色,提炼克勒涌珠、金花紫卉、乳海绿岸、科山观松、西海草原、天鹅乐水、百鸟湖口、查干郭勒、湖岸冰菊、亲水滩、东海听涛、博尔罕山、十里长堤、三台草原、月亮湾、赛湖跃金、七彩净海、松树头、点将台、三台古驿、湖心岛、赛里木湖古墓群、影视城、金蝉祈福等“环湖二十四景”,集中展示赛里木湖风景区以高山湖泊、草原花海、雪山林海、冰雪景观等特色景观。

人文景观:严格保护赛里木湖古墓群,加强景观展示,完善展陈设施,系统展示赛里木湖区域从史前至隋唐时期的历史文化演进。提升点将台现状景点,充分展现多民族融合文化;保护三台古驿、靖海寺历史遗迹,恢复历史景观,丰富文化体验,展现赛里木湖明清时期山川祭祀、屯垦戍边等历史文化。

地质景观:系统展示查干郭勒冰川与环湖地质遗迹景观,以及雪岭云杉、西海湿地、草原花海、金花紫卉、岗吉格山森林、查干郭勒云杉等典型植物景观,完善科普解说设施,开展科普教育与观光游览活动。

四季景观:在充实夏季旅游活动的基础上,冬季结合克勒涌珠、湖岸冰菊、点将台等景点,展示赛里木湖蓝冰、冰泡、涌泉等特色冰雪景观,开展丰富的冰雪活动;春秋两季策划开展户外运动、环湖骑行等大型赛事,以及星空节、赛马节、音乐节、美食节等节庆活动,进一步展现风景区四季旅游活动。

建筑景观:塑造自然质朴、简洁大方的总体建筑风貌,新建建筑应因地制宜,有机布局,严格控制建筑高度体量,层数不超过2层,檐口高度不超过8米;建筑屋顶以坡屋顶形式为主,建筑立面以(仿)石材、(仿)木材为主,建筑色彩以土黄、米白、米灰为主,与自然景观取得协调。保持延续靖海寺、赛北堡等传统风貌特色,恢复三台古驿历史风貌。

2、解说展示

于风景区综合服务接待基地和旅游服务区设置游客中心,向游客提供关于赛里木湖风景区的全面展示解说。于风景区综合服务基地与赛北堡服务区,建设综合性科普宣教中心;结合旅游服务点,设置鸟类、冰川、地质、植物、历史文化等各类主题小型展馆,安排专业性展陈与讲解;风景区与景区入口、重要景观景点和游步道两侧设立解说牌。风景区内合理安排导游解说、语音导览、静态展示等多种方式解说展示。

3、智慧景区

提供自助导游系统,通过智能手机等设备实现查询搜索、线路规划、景点讲解等服务功能。设置媒体服务终端机,发布景区天气情况、游客流量等实时动态信息,并接受游客实时反馈,形成游客与媒体服务的信息交互。建设多媒体展示系统,运用声光电等手段对景区自然文化景观、生物多样性、文物古迹等进行虚拟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