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分户验收方案(汇总5篇)

投稿:小范

住宅分户验收方案 第1篇

1分户验收前准备工作质监程序

分户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量。

(2)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检结果均符合要求。

(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我站接受建设单位申报的分户验收方案,具体审查内容:

(1)分户验收组织机构及实施流程。

(2)分户验收所需检测仪器和工具。

(3)分户验收内容、质量标准和检查数量。

(4)分户验收准备工作及验收户数、时间。

(5)分户验收过程及出现不合格情况的整改措施。

2分户验收过程质监程序

分户验收的组织形式

(1)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分户验收工作组组长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建设单位参验人员应为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单位参验人员应具备建造师、质量检查员、施工员等执业资格;监理单位参验人员应为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

(2)分户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逐户逐间对住宅工程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其中分户验收中查出的不合格项的处理措施,复查记录应记录详细,并且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附表B)以及分户验收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汇总表报我站备案。

(3)做好屋面蓄(淋)水、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外窗(墙)淋水等各项试验工作。施工、监理单位应在蓄(淋)水期间做好检查验收记录和视频影像资料归入竣工资料中,并随时接受我站日常监督。

屋面、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最高位置的蓄水高度不低于2cm,蓄水时间不低于24小时;坡屋面淋水时间不应低于2小时,外窗(墙)淋水一个淋水层淋水时间不应低于1小时、对外窗(墙)淋水层的检查,每个工作日不应超过5个淋水层。

(4)在检查小组对分户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空间尺寸进行总数为不低于总户数的10%抽检,并且在实测前将抽查要求、抽查位置报审表报我站备案。

(5)分户验收合格通过后在每单位工程侧墙面需嵌入工程铭牌,尺寸为800×550mm;每户门后需张贴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及强弱电管线走向图。

由建设单位组织确定分户验收单位工程样板房并通知我站质监人员现场进行指导

在分户验收过程中,我站质监人员应不定期的进行现场监督抽查,对比现场分户验收是否按照验收方案及有关标准进行,出现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纠正。主要指导检查内容有以下几点。

(1)检查地面弹线与空间尺寸标识。

(2)检查门窗的安装标准、窗台泄水坡。

(3)检查楼地面、墙面及顶棚的空鼓、裂缝。

(4)检查公共部位的栏杆、踏步。

(5)检查屋面、外墙、外窗、卫生间、地下室、排水管渗漏。

(6)检查漏电开关试验和插座相位测试。

(7)检查分户验收合格证和强弱电管线走向图的张贴。

(8)检查分户验收资料归档。

3分户验收最终质监检查程序

(1)组织正式分户验收当天所有单位工程必须通电通水,有电梯的应处于运行状态。

(2)分户验收时,先听取建设单位组织人员到位情况,再分别听取各建设责任主体自评情况,到位质监人员分为现场监督抽查组和资料监督抽查组,现场监督抽查组抽查每单位工程不少于2户对分户验收结果进行质量监督,通过原位比对复查分户验收记录中的测量数据,对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的检查,重点检查楼板和墙面表观裂缝、空鼓,屋面、外墙、外窗、卫生间渗漏,窗的开启灵活性及安全性能等情况,通电后的漏电开关试验及插座相位测试、排水管防渗漏情况。资料监督抽查组随机抽查分户验收等竣工验收资料。

(3)现场监督抽查结束后进行汇总讲评,具体内容为:到会人员情况和组织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施工资料和分户验收资料抽查情况,实体质量及分户验收抽查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明确表态我站对该项目分户竣工验收是否同意各建设责任主体的验收意见。

4结语

分户验收是工程竣工验收重要条件之一,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对分户验收工作质量复核检查是切实保障分户验收工作在施工现场有效落实的一项重要措施,我站制定落实分户验收质监程序也是基于此点出发,目的主要控制工程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任何危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工程,均不得进行验收。

住宅分户验收方案 第2篇

海口市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办法最新版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规范农村住宅建设,根据《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海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海南省农村居民建房审批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建房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依法取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取得区政府出具的宅基地批准证明,建设本户自用住房及附属生活设施的土地。

第三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各区农村宅基地建房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市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区政府应明确各镇、各部门管理职责及范围,有序组织辖区内农村宅基地建房的管理及实施工作。

第四条 农村宅基地建房必须遵循规划引领,有序建设;依法合规,简便高效;政府主导,村民主体;节约集约,一户一宅;统一风貌,凸显特色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规划及报建要求

第五条 各区人民政府要以多规合一工作为抓手,组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镇人民政府)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或整治建设规划,经区政府批准后作为农村宅基地规划报建审批依据。农村宅基地建房选址须符合村庄建设规划和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建房应注重建筑特色风貌管控,兼顾传统村落保护。鼓励推广使用《海南省乡村特色民居建筑方案图集》《琼北(海口)民居特色建筑图集汇编》等标准图集方案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荐的建筑设计方案。鼓励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位选用一种建筑风格造型,开展建筑风貌整治改造,确保一定范围内建房风格基本一致。

第六条 农村宅基地建房应集约节约用地,原则上每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75平方米(含屋檐滴水面积)。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庄,农村宅基地安排按传统村落保护规划要求执行。

第七条 农村宅基地建房每户建筑面积不得超过400平方米,建筑密度一般不得大于70%,建筑层数不得超过4层,建筑高度控制16米以内。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旅游规划区等重点管控区范围内的农村宅基地建房要求须同时符合相关规定。

第八条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批建房屋:

(一)拟建用地已列入征收范围且征收部门明确不予建房的;

(二)所在村庄已列入年度棚户区改造计划的;

(三)不符合村庄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

(四)占用道路规划控制红线、文物保护控制紫线、绿地范围控制绿线、城市地表水体保护控制蓝线、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控制黄线建房的;

(五)在消防、燃气、电力、泄洪通道、水利设施等规划用地范围内建房的;

(六)其他不符合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三章建房审批程序

第九条 区、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应开设农村宅基地建房报建受理窗口,免费提供建筑设计图纸,方便村民申请报建。村(居)委会应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农村规划协管员,协助建房户办理建房报建手续。鼓励成立村民建房理事会,专门负责村民建房的审查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 报建必备材料

(一)建房户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二)《海口市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建房审批表》);

(三)《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批准证明(区政府出具);

(四)建房户及施工人员(或单位)提供结构安全方面的承诺书(属加扩建房屋的提供);

(五)宅基地宗地坐标图(区国土分局免费提供);

(六)建筑设计图纸(区政府免费提供)。

第十一条 申请。在村庄规划区内申请新宅基地建房、原宅基地拆旧房建新房和拆旧房异址建新房的,需填写《建房审批表》。建房户携申报材料直接或委托村(居)委会向所在区(或镇)人民政府农村宅基地报建受理窗口提出建房申请。受理窗口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建房审批表》等相关材料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办理。

第十二条 审核及发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镇规划建设管理所)接到建房申请材料后,应安排规划管理人员10个工作日内现场勘察,审查建房户申报材料是否齐备、是否符合建房条件,拟建房屋是否符合村庄规划等。对符合条件的,建房户可选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免费提供的设计图纸,也可自行委托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图纸。申报材料及设计图纸获审查通过后,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镇人民政府)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将申报材料退回建房户,并一次性告知不能办理的理由或需修改的事项等。

第十三条 公布。建房申请经依法批准,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镇人民政府)将审批结果通知建房户及其所属的村(居)委会,并在建房现场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公布内容包括:

(一)《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二)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等主要图纸;

(三)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 备案。镇人民政府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15个工作日内应将建房报批有关材料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

第十五条 施工备案或报建。建房户应在开工建设前申请施工备案或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农村宅基地自建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的住宅,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镇规划建设管理所)进行施工备案;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或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住宅,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第十六条 放验线及竣工验收。房屋基础开挖前,建房户应主动通知村(居)委会,村(居)委会通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镇规划建设管理所)、区国土分局(或镇国土所)到场核验,验线合格方可施工。

房屋竣工15日内,建房户应主动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申请验收。农村宅基地自建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的住宅,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镇人民政府)核发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或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住宅,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第十七条 房产登记。建房户应持《集体土地使用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建房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由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核发不动产登记证书。

第四章奖惩措施

第十八条 市、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多方筹措资金,给予依法报建的建房户补贴相关费用、免缴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依法报建并按批准方案建设,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的建房户给予专项补贴。

(一)补贴测量费(含宗地坐标、房屋测量)和建房图纸设计费等,纳入年度区级财政预算安排解决。

(二)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价格调节基金、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工本费等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给予依法报建并按批准方案建设,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的建房户1万元/户专项补贴。该费用由区政府统筹先行支付,并纳入下一年度市级财政预算。

第十九条 未依法报建建房的,建房户所建建筑物(含构筑物)均视为违法建筑,在土地、房屋征收时对该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建设,由区城管部门(或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依法限期整改或拆除。

第二十一条 各级规划建设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等单位工作人员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取贿赂的,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实施前在农村宅基地上已建成的房屋,可参照本办法补办或完善相关建房报建手续。

桂林洋开发区、三江农场范围内的个人建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实行属地管理。

非农业户口个人原有或者合法继承的农村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以依法确定其房屋宅基地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我市主城区内村民宅基地的建房管理适用本办法的规定。主城区、镇区范围内属国有出让土地的个人建房适用《海口市主城区个人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效期满后自行失效。

农村宅基地的基本条件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住宅分户验收方案 第3篇

关键词: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施工成本;过程管理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普通城镇居民选择购买商品住宅。然而目前的住宅楼工程质量水平受制于管理模式、施工工艺及质量验收方式等问题显得参差不齐,即使质量较好的住宅楼也往往不能满足住户对住宅质量的各类要求。近几年来.全国各大城市纷纷出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有效缓解了住宅工程质量与住户的质量要求这一矛盾,是解决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有效方法。

1、解放思想.积极推进分户验收制度的实施。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通常要求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规范内容进行竣工验收时,对每一户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进行专门验收,并在分户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开发商在向购房者交房时,必须提供采暖系统安装质量,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等多项房屋质量检查和整改记录.并公示住宅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物业管理单位的相关信息。“分户验收”使得住宅工程小区业主能够充分行使权利,各住户的具体意见得以体现。因此,自然而然地对工程项目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以往住宅工程验收时,面对的仅仅是开发商,监理单位等工程建设中的管理者。而“分户验收”则要直接面对住宅的终极使用者.工程质量问题自然被细化、放大。许多施工单位因此背上了思想包袱,过去是由甲方、监理单位组织验收,现在物业、住户都要验收。以往是分层验收,现在是分户验收,工作量成倍增加。

验收人员的变化、验收工作量的增加,要求过程管理更加严细。在这种情况下,首要工作就是消除工程管理人员思想上的惯性,对分户验收制度建立全面的认识。分户验收制度本身就是对施工企业工程管理体系的一种检验.要把质量意识落实在每道工序中,落实在严格执行的规范上。围绕着转变观念.施工单位需要对不同层次、各个专业分包单位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分户验收的相关标准、实施过程中需要的认识、用户的要求甚至具体到每道工序衔接的要求等。在培训过程中还需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参观和实地演练,使其充分掌握分户验收技巧。

2面对分户验收制度采取各种措施降低施工成本。

由于“分户验收”直接面对住户的要求,工程质虽将接受的最严格的检验。提高质量和降低成本向来是一对悖论,如何在确保工程质量的情况下尽量降低施工成本,组织高效益的施工,需要施工单位采取多种途径,充分利用现代化的管理技术和手段。降低施工项目成本的途径.应该是既开源又节流,或者说既增收又节支。只开源不节流,或者只节流不开源.都不可能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因此,施工单位可以采取了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三个途径来控制成本。

一、组织措施。作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需要全面组织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工作,应及时掌握和分析盈亏状况,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工程技术部门是整个工程项目施工技术和进度的负责部门,应在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任务的前提下尽可能采取先进技术,以降低工程成本;经营部门主管合同实施和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工程进度款的申报和催款工作,处理施工赔偿问题,经济部门应注重加强合同预算管理,增创工程预算收入。施工单位的其它部门和施工班组都应精心组织,为增收节支尽责尽职。

二、技术措施。制订先进的、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以达到缩短工期,提高质量、降低成本的目的。在施工过程中努力寻求各种降低消耗、提高工效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等降低成本的技术措施。确保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杜绝返工现象,缩短验收时间.节省费用开支。

三、经济措施。采取人工费控制管理、材料费控制管理、机械费控制管理,并采取间接费及其它直接费控制,精减管理机构,合理确定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节约施工管理费。

在具体的住宅工程项目管理中需要将三者有效融为一体、相互作用,采取科学方法控制成本,力争在达到“分户验收”标准的情况下,保证住宅工程合理盈利。

3加强质量管理.力求通过住宅工程分户验收。

实行分户验收后.参与验收人员的成分多样化、验收要求更细,但分户验收制度并未制定新的标准,也未提高标准,这就需要施工单位对住户关心、影响使用功能的部分内容进行调查研究,比如室内空间尺寸的允许偏差、外窗淋水试验等环节进行重点解决。需要从工程施工细节着手解决住户较高的质量要求与工人技术水平的矛盾。

住宅分户验收方案 第4篇

关键词:工程质量住宅分户验收监督管理

随着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老百姓对住宅的维权意识逐渐提高,质量投诉明显增多;平时不常被人们注意到的质量问题,在社会监督下显现出来了,并且百姓反映强烈。近年来,因交房发生的法律纠纷层出不穷,房子质量问题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需重点解决的问题之一。

我国工程验收规范的客观局限性。目前实行的检验批质量抽样检验方案,可能使少数非结构安全质量问题在验收中被遗漏;工程验收规范等对于竣工房屋的某些质量问题如:室内空间尺寸偏差等没有明确的验收标准;对粉刷面层裂缝、外墙外窗渗漏等一些质量问题的检查方法没有操作性很强的统一规定;另外,住宅工程竣工验收主要是对单位工程的验收,单个购房者得不到所购房屋的验收合格证明,使得交房后若某一住户发现质量问题,不能直接找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相关质量问题的判定和处理都得不到落实,从而引发质量投诉。同时,住户对住宅质量品质的要求与现行验收规范的矛盾也日益明显,也导致了不少质量投诉等。

相关保障制度尚不健全。我国工程质量担保、保险、投诉处理相关制度目前尚不健全,质量验收责任和责任追究很难落实,导致了少数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质量意识不强,同时,部分业主也存在在经济赔偿得不到满足时拒绝正常维修等现象,使得一些建筑工程的质量投诉处理过程矛盾较多、困难重重,形成反复投诉等现象。

针对上述问题及其原因分析,为了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的质量管理,落实住宅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从根源处抓问题,尽量减少业主投诉,我省于2009年实施《福建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试行办法》,2010年批准实施《福建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文件明确规定,所有住宅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必须先实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未经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两年来,我市市属工程_有50多万平方米的住宅工程通过分户验收,目前仍有20多万平方米的住宅工程即将进入分户验收阶段。为了更好地推行我市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工作,加强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的监督和管理,我们总结了两年来的推行情况以及存在问题,现将分户验收的监管经验简析如下:

一加强日常监督中对分户验收规程的宣贯

由于我省住宅分户验收的有关规定实施时间不长,还有相当部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有关要求认识不到位。在日常监督中,我们还发现,还有相当部分建设单位认为分户验收国家并未强制实施,可以不必进行分户验收即可进行竣工验收,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部分单位对分户验收认识不够,推行分户验收时间偏迟,缺少施工过程的控制。作为工程质量监管部门,我们通过多种形式,扎实抓好我省《分户验收管理试行办法》和《分户验收规程》的宣贯工作,在宣传中主要强调各方责任主体在分户验收中的职责,强调建设单位是分户验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强调所有住宅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必须先实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将《规程》宣贯落实到每个在建住宅工地和各方验收人员,积极宣传住宅分户验收的意义及有关规定,确保其正确掌握《规程》的内容和操作方法,全面开展分户验收工作。

二加强对分户验收前施工阶段的监督

首先,由于住宅工程一般单体较多,而出现问题后又很难处理。因此我们认为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项目部应按分户验收要求在施工阶段提前做好预控,特别是要针对各种质量通病和群众投诉热点问题,在施工前作必要的交底和防范,如墙面裂缝或空鼓、外窗渗漏等常见问题。我市某沿街商住楼窗框安装前,为防止施工人员因节能施工(窗框与墙体间填嵌发泡剂)不当造成窗边渗漏的隐患,我监督人员在工地召集有关施工人员强调有关工序要点,提前对某些可能导致的质量问题及防治进行交底,要求:窗框安装前窗边先进行打糙处理,窗框安装后注意窗框底砂浆填塞密实,内外两侧同时打糙;窗框保护膜只准包三面,发泡剂要注射均匀到位,不能断点,宜尽可能不挤出框外,不切割;粉刷面与窗框交接处应延框5(面砖饰面窗侧延框10mm,窗台位置延框15),严禁咬框,且该缝隙采用压浆勾缝处理,最后打注密封胶。同时,带领部分施工员和监理员到其他工程参观做法,并要求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严格把关。最后分户验收时,我们发现该工程所有房间未发现外窗渗漏问题。

其次,加强施工过程的抽查复核,通过及时发现与整改落实,减少分户验收过程中质量问题的整改工作量。为了提高检查复核的技术水平和复核的效率,我站除原有的经纬仪、全站仪、靠尺、漏电保护相位检查器等,还专门增配楼板厚度检测仪、激光测距仪等。在现场复核之前,我们所有检测仪器均送有关计量部门进行检定,并尽可能对测量仪器的显示数据进行校核,确保检查数据的公正性。如我们在具体工程抽查前,采用钢卷尺等对激光测距仪进行校核。另外,我们还在主体结构施工过程就对结构部分空间净尺寸进行复核,在砌体砌筑过程中对墙体空间净距进行复核,发现有较大偏差时,要求施工单位在后续施工中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减少了分户验收时的整改工作量。

三加强对分户验收过程的监督

首先,强调分户验收方案的编制。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及合同约定制定分户验收方案,并由总监组织有关验收人员进行交底;验收前可提前与房产公司沟通联系,确定好楼号、房号,并在方案中体现房间编号规则,避免今后实际使用与验收资料对应不上;根据不同户型提前绘制抽测点分布图,保证分户验收工作进展顺利;验收方案尽可能详尽合理,有利提高分户验收的效率。如可在方案中绘制选点平面布置图,一个户型图上用不同符号标注各项目检查点;相同户型可共用一张选点平面布置图。

其次,对验收组织形式,参与人员资格,准备工作情况,职责履行等加强监督。特别注意,已经预选物业公司的工程,物业公司应派人参加分户验收。

再次,强调分户验收的真实性、完整性。分户验收必须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实实在在做好分户验收的各项数据的测量、统计和汇总,不得随意作弊造假,否则对今后的质量投诉、质量维保等带来相当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会对项目带来无法估测的经济损失。因此要求参加各方务必认真逐户逐间验收。在监督过程中,我们重点检查是否配备足够的仪器、工具,是否经检定合格;重点检查记录签字的完整、真实和不合格整改情况。

四加强竣工验收时的复查监督;

加大竣工验收时的监督抽查力度,加强分户验收资料核查,特别是加强对实物质量抽查和空间尺寸复核,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走过场。凡未经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分户验收工作质量,坚持三个不放过:不按规定的内容、程序进行分户验收的不放过;测点和管线标识不规范、不清楚的不放过;老百姓有投诉反映分户验收问题的不放过。按照有关规定,竣工验收时抽查一定户数,一般为总户数的10%,且不少于10户,其中顶层底层至少各2户。竣工验收时,若发现分户验收工作弄虚作假的、复核实测数据与分户验收资料不符的、布点标识不规范的和问题处理不正确的,当场宣布分户验收无效,责令建设单位重新组织分户验收,并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对相关分户验收参与人员、监理单位作不良记录;对验收复核过程中发现的外窗渗漏、墙面空鼓等问题,及时终止验收,责令建设单位全面整改,重新组织验收。例如,在某国际城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复查时,发现部分房间物业单位尚未签字认可,我们立即要求推迟竣工验收时间,并责成建设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这些房间重新进行验收,待验收合格并各方签字完整后再举行竣工验收。

五及时总结工作并逐步完善制度

住宅分户验收方案 第5篇

关键词:住宅工程;质量通病;认识;防治措施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近年来,随着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住宅工程中的裂缝、渗漏水、空间尺寸偏差等质量通病也日显突出。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由于量大而广,对工程质量的危害性很大,不仅影响了住户的正常使用,给住户生活带来不便和烦恼,也影响了建筑行业的形象。因此,有效地预防、治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成

了当前建筑行业的当务之急。

1.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的管理

目前建筑工程的施工仍然是以手工操作为主,施工过程中部分实际操作人员的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未能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直接影响了工程的质量。各工种之间的相互配合情况;建筑材料、构配件品种规格繁多,质量参差不齐;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健全程度;是否按验收规范规定的责任、程序、方法进行严格的验收;开发商、建筑商片面地追求工期和经济效益、以低于工程成本的价格承包发包工程业务或肢解发包的行为,都是引发工程质量通病的因素。所以要防治质量通病,必须加强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

质量意识是基础

(1)工程质量通病防治重在预防。要从思想上提高工程管理人员对防治工程质量通病重要意义的认识,要广泛宣传工程质量通病对建筑工程产生的影响和危害,并通过案例宣传、实例分析等方式,提高有关人员对质量通病危害性的认识,切实把防治质量通病作为工程管理的一件大事来抓。

(2)要加强工程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提高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增强其责任心。组织操作人员学习操作规程等施工技术,使其能掌握通病防治的主要方法和技术,并能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进行精心管理和操作。

施工工艺是关键

(1)施工是产品成型的过程,是质量形成的过程。施工中采取何种方法、如何执行,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很大,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工法进行施工是保证工程质量、预防质量通病的关键。因此,为了防治质量通病,必须对施工过程和施工工艺进行重点控制。

(2)施工单位应编制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施工方案,明确质量标准和通病防治的措施,并及时进行技术交底。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和图纸及规范标准进行比较,确保符合要求,减少通病发生的可能,并采取自检、互检等手段予以保证。

质量管理是保障

质量管理是保证工程质量所采取的作业技术和活动,它贯穿于质量形成的全过程。按其实施者的不同,包括施工企业内部质量管理、工程监理、政府监督三个方面。

(1)施工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体系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通过企业自身的运作,将质量通病消除于萌芽状态。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以制度作保障,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要统筹兼顾各专业的相关问题,尤其是各工种之间的配合问题。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质量标准的规定进行验收。

(2)工程监理是保证工程质量、防治质量通病的横向控制,有时质量通病的出现是操作时的随意性和方案中的盲目性所引起的,通过监理单位的管理和把关,可以减少这种情况的出现,从而防止质量通病的发生。

2.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手段

(1)坚持综合防治的管理方式

在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过程中,坚持综合防治的管理方式,进一步完善健全由建设单位牵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参与、共同负责、齐抓共管的防治管理网络和防治管理平台。进一步加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的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

(2)实行差异化管理

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上,在保证对工程质量有效监督的基础上,实行差异化管理,建立动态的重点监控企业名单,采取加大检查频率和检查深度等办法,重点监控工程造价和工期明显低于本地区一般水平的住宅工程,以及质量通病严重的住宅的开发商、施工单位所新开发建设的住宅。

(3)创新防治质量常见病的关键措施和核心技术

加强政策引导和科技推广,鼓励质量创优活动,努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完善健全攻克质量通病的激励机制和长效机制,创新防治质量通病的关键措施和核心技术。加快淘汰住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落后产品、技术、工艺和施工设备,大力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应用。

(4)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

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预先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据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和省、市有关质量规定,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对每户住宅的观感质量、使用功能等项目进行专项质量检查验收,确保住宅工程的使用功能。

3结语

住宅工程质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因此,必须充分认识提高住宅质量的重要性,切实提高住宅工程的质量。在住宅工程建设中,要把实现、维护、发展百姓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作为防治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满足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努力减少和消除质量投诉现象。只要下决心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环节认真做好质量通病防治工作,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就一定会取得新的成就。

参考文献:

[1] 时林妹.住宅工程质量及防治探析[J].科技经济市场.20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