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留守儿童工作方案(必备12篇)

投稿:小范

幼儿园留守儿童工作方案 第1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镇政府《关于做好关心下一代有关工作的通知》,切实从源头上解决留守流动儿童问题,构建留守儿童教育监护体系,促进留守流动儿童健康成长,推动全社区上下切实关注关爱留守流动儿童,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关爱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以优化留守、流动儿童生存发展环境,促进留守流动儿童健康成长为目标。以动员社会支持,提高家长素质为着力点,通过“共享蓝天”支持行动、维权行动、关爱行动、宣传行动四大行动,切实推进留守流动儿童问题的有效解决,促进留守流动儿童健康成长。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领导、明确

职责、健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开展留守流动儿童情况调查,建立留守儿童情况档案。广泛,开展留守儿童专题调查,了解留守儿童生活、学习情况,社区领导小组定期研究留守流动儿童成长中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为他们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

(二)积极开展共享蓝天宣传活动。

充分发挥辖区内公共单位的优势,努力营造留守流动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幼儿园留守儿童工作方案 第2篇

一、活动宗旨:

开展“手拉手关爱留守儿童”行动,目的是发挥少先队的优势,透过少先队组织的实际行动,动员尽可能多的社会力量,为迫切需要关爱的特殊少年儿童群体尤其是“留守儿童”的提高服务和帮忙。

二、了解留守学生的特点:

1、学业失教:部分留守学生不能很好完成学业,学习习惯差。

2、生活失助:约有6%的留守儿童生活贫困,衣食住行等方面缺乏照顾,营养不良,身体健康受到危害。

3、心理失恒:留守儿童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抱怨、自卑、骄横、、焦虑,有的甚至沉迷网吧,行为失控、如擂肥、等恶劣行为。

4、亲情失落:留守儿童感到亲情失落和孤独,十分想得到父母、老师、同学的关爱。

5、安全失保:由于缺少亲人的照料,留守儿童在生活中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问题(如生活安全问题、煤气、火、开水、电)人身安全(上、下学)。

6、由于少数留守家庭中的孩子父母不在身边,孩子的独立生活潜力强,比起一般儿童,他们对父母少有依靠性,因为少数留守儿童承担生活劳动量超出了范围,对身心健康不利。

三、措施活动资料:

1、倡导全校学生,为留守儿童献出自己的爱心。

2、在少年儿童之间开展“手拉手”为主要形式的结对互助活动(同伴结对、师生结对)。

3、在班主任、辅导员中开展“每月一访”活动。

4、组织“留守儿童”开展两地书亲子情活动。

6、打开留守儿童心灵之窗(开设心理咨询课堂、心理咨询热线,让学生说说自己的心里话)。

7、组织留守学生开一次座谈会。

8、关注留守学生的生活(学校体检、生活关心)。

一滴水能反射出太阳的光辉,一份爱足以体现社会的温暖,我们将用真心去倾听,用真爱去温暖,用真情去为留守学生服务,为他们撑起一片爱的绿荫。

幼儿园留守儿童工作方案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切实解决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生理、心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净化成长环境,为建设社会主义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和建设者。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_义务教育法》、《_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工作部署,把做好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和安全保护工作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把关爱保护留守儿童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及有关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创新管理,扎实工作,为我镇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通过努力,在全乡范围内建立起全方位、综合性、制度化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使留守儿童普遍能接受到良好的教育,身心健康得到全面发展,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成长环境有较大的改善。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及监护人培训工作等,努力实现留守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活动有地”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构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网络

健全以留守儿童亲属为主体的监护网络,督促监护人履行法律责任;建立以基层党政组织为主体的行政村管护网络,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以教职员工为主体的学校帮护网络,加强学校、监护人与社会的密切配合,建立完善与监护人的沟通联系制度;建立以群团组织和志愿者为主体的社会关护网络,在思想、生活上给予关心,扶助家庭贫困的留守儿童;建立以政法部门为主体的法律保护网络,切实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

(二)建立学校教育和管理留守儿童的机制

首先,各中小学校要对在园在校留守儿童进行调查摸底。做到清楚留守儿童的姓名、性别、年龄,清楚留守儿童的性格特点、兴趣爱好,清楚留守儿童病史状况,清楚留守儿童父母的务工地点和联系方式,清楚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通过摸底调查,学校要将调查信息分类整理建档,同时将调查统计表汇总报镇政府备案;其次,对留守儿童实行三个优先。学习上优先辅导,生活上优先照顾,活动上优先安排;第三,要多渠道与留守儿童沟通。开展谈心活动,增进学校和家长的沟通联系,要加大财政投入,广泛吸纳社会资金。

(三)建立留守儿童监护人的教育指导机制

各村(居)委会要对留守儿童进行调查摸底。留守儿童较多的村要宣传普及家教知识,教育留守儿童家长及其监护人切实承担起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要在留守儿童家长中广泛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的家教实践活动,优化养育和监护行为。要利用节假日、农忙时节,组织召开返乡家长会,引导留守儿童家长树立正确的教子观,掌握科学的家教知识。

(四)营造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1.集中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中小学周边环境的监督、管理和查处力度,关闭中小学校园200米以内的网吧或电子游戏厅等经营场所。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网吧,坚决打击利欲熏心、屡教不改和触犯法律的网吧或电子游戏厅的经营者。

2.建立留守儿童利益维护平台。镇里要畅通法律援助渠道,依托现有的司法和妇联法律援助渠道,为有需要的留守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3.加强“五老”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好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的特殊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网吧、游戏厅的监督工作。引导留守儿童远离不良嗜好、不法场所、不轨人群,人格上做到自尊,生活中学会自立,独处时能够自律,成长中力求自强,防范不良行为,快乐健康成长。

(五)建立留守儿童服务机制

1.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的社会帮扶活动。要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开展针对留守儿童的各种帮扶活动。在农村,由村支部负责组织镇村学校的教师、妇代会主任、退休老同志、共青团员等担当“代理家长”、义务辅导员;邀请“五老”当好校外义务辅导员,积极开展对留守儿童思想道德品质培养和成长教育的“大手牵小手”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员和青年志愿者队伍的骨干作用,开展“心手相连”结对帮扶活动;做好关爱和服务工作,使每一名远离父母的留守儿童都能“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帮助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树立信心,克服困难。

2.搭建留守儿童活动和交流的新平台。在镇、村组尽可能建立“留守儿童之家”、“留守儿童活动室”等,为留守儿童提供课外活动的场所。

3.实行农村劳动力异地转移与就地转移相结合。既要积极引导农民进城务工,又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扩大农村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要引导农村劳动力打工不离乡、进厂不进城,减轻城市膨胀压力,做到务工增收与子女教育两不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调动各方优势,资源共享、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推进。镇里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全乡留守儿童管理和安全保护工作。

(二)分工协作,做好服务。中小学负责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及时做好留守儿童的心理辅导工作;建立和完善家长学校,加强对家长和临时监护人的培训,及时交流沟通留守儿童学习、生活、思想情况,提高家长和监护人的育人水平;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力度,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育人环境。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做好留守儿童的卫生保健工作;开展儿童行为和心理健康咨询,宣传疾病预防知识;指导婴儿家长合理喂养、科学喂养,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人口计生部门负责优育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关爱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留守儿童,促其健康成长。共青团负责组织共青团员和青年志愿者开展帮扶留守儿童工作,联合司法部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切实维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妇联负责组织广大社会爱心人士担任留守儿童的“爱心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和关爱行动。关工委负责组织“五老”队伍开展对留守儿童的帮扶工作;协助公安、文化等部门净化网吧、游戏厅等经营场所。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明确工作重点,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

(三)制定方案,加强考核。全镇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负责制定全镇工作计划,有督促,有检查,突出重点,争取每年取得新进展,并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综治考评内容。各村(居)委会和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落实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幼儿园留守儿童工作方案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要求,全面保障留守儿童接受教育权利,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和心理上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帮助他们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引导他们健康成长,逆境成才,服务我镇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形成“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家庭配合、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培养关爱机制,确保全镇留守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让每一个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幸福成长。

科学促进农村留守儿童营养健康。实施“吃热饭、喝开水”工程,免费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饮用奶,改善农村留守儿童健康状况。

有效改善农村留守儿童亲情缺失问题。实施“情感联线”、“爱心牵手”和“社会共育”等活动,使农村留守儿童深切感受到社会的关爱,享有家的归属感,从而有效地促进其快乐健康成长。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农村留守儿童部门联动教育计划”

1.推行一项工作制度。镇教管中心、瓦室派出所、民政办、瓦室卫生院、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办所建立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汇总工作情况,找准工作问题,落实工作措施,提高工作实效。

2.构建五大联动网络。建立以留守儿童亲属为主体,督促临时监护人履行法律责任的监护网络;建立以学校教师为主体,实施农村留守儿童思想、生活、心理、情感教育的学校教育网络;建立民政、妇联、团委和志愿者为主体,保障农村贫困留守儿童获得应有的社会扶助网络;建立以司法、派出所、工商所为主体,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管理与保护,维护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网络;建立以卫生院为主体,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医疗保健和资助康护网络。

3.开展四大维权行动。一是开展维权宣传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巴中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广泛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维护宣传,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维权中心,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维权热线电话;二是开展就学普查行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的就学状况动态监测机制,加大义务教育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等原因失学,消除农村留守儿童的辍学现象;三是开展校园安全行动。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园安保队、校园民警、保卫干部、保安人员、护校队“五位一体”的校园安全新型警务体制,预防和制止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恶性案件发生;四是开展环境净化行动。加强校园周边网吧、歌舞厅等场所的整治和监管,校园周边200米以内不得有网吧,坚决打击利欲熏心、屡教不改和触犯法律的网吧和电子游戏厅的经营者,净化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环境。

(二)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学校教育管理计划”

1.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登记制度。各学校要组织专人对留守儿童进行摸底调查,镇教育管理中心要对学龄前留守儿童进行摸底建档,清楚留守儿童的姓名、性别、年龄、性格、爱好、病史;清楚留守儿童父母的务工地点和联系方式以及临时监护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留守儿童档案及调查统计表做到学校管理人员人手一册,同时上报镇政府社事办备案。各班级、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做到心中有数,工作任务明确,深入分析问题,着手研究对策,切实解决留守儿童生活、学习、思想等方面的困难。

2.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采用“一帮一”、“一帮多”的结对方式,组织村社干部、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担任留守儿童“爱心家长”, 并赠送爱心书包、宣传挂图给所牵手留守儿童。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村社干部要深入了解所牵手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情况,在农忙等特殊时节对困难留守儿童家庭进行帮扶,使留守儿童真正感受到社会对他们的关爱。

3.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普惠资助制度。严格按照县上要求在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的学杂费、课本费的基础上,对贫困家庭寄宿留守儿童给予生活补助,并逐步提高补助标准。

4.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爱心活动制度。根据每个孩子的特点给留守儿童特殊关爱,开展“爱心牵手”、“爱心节日”、“快乐生日”等系列活动,让每个留守儿童有家的归属感。

5.建立“代理家长”、“监护人”家教培训制度。强化家长学校的规范化建设,各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单位每年组织专家免费对留守儿童监护人进行培训,全面提升家庭教育水平。

(三)实施“农村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计划”

1.加快农村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积极支持、配合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帮助学校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镇寄宿制学校建设顺利完成。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的就学机制,确保农村适龄“留守儿童”入学率达100%,解决留守儿童父母的后顾之忧。

2.全面实施农村幼儿园建设。加大幼儿园建设投入,逐步建立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农村幼儿园办园体制,努力形成公益公平、普及普惠的农村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切实解决好农村学前留守儿童“入园难”的问题。

(四)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培养模式创新计划”

1.开展“五类”项目实验。充分发挥中小学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中的主导作用,针对留守儿童普遍存在的“营养问题、安全问题、学习问题、品行问题、心理问题”五大内容,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个人成长档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培养的课题实验研究,深入探索以思想政治、人格品质、心理情感、行为养成和体质健康为重点的农村留守儿童培养策略,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2.开展“六项”主题活动。构建“享受同一片蓝天”的关爱体系,走进儿童的心灵世界,了解孩子的精神需求,引导激励农村留守儿童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着力开展好“六项”主题活动:开展“争做合格小公民”为主题的班队活动;开展“留守儿童之星”的评选活动;开展“知心姐姐”心理健康引导活动;开展“给父母的一封信”活动;开展建设“留守儿童温馨家园”活动;依托“三支队伍”(“五老”队伍、巾帼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开展“心连心”活动。

(五)实施“农村留守儿童情感联线计划”

加快农村学校教育信息网络设施建设,各学校要认真按照县上要求建立“心理咨询室”和安装“亲情电话”。着力指导留守儿童家庭协调好打工挣钱和照顾孩子两者之间的关系。强化监护意识,家长外出应选择责任心强、有保护能力和精力的临时监护人,并应履行相应的委托手续。留守儿童的家长要保证交流沟通途径畅通,通过电话、书信经常与孩子联系,经常与学校老师及临时监护人取得联系,掌握孩子的动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具体实施“七个一”工作机制:每班成立一个留守儿童互助小组;每期购置学习用品一套;“代理家长”每周至少与“留守儿童”谈心一次;每月与“留守儿童”父母通电话或视频聊天一次;学校教师每学期对留守儿童家访一次;学校每月对“留守儿童”进行一次集中的心理辅导活动;要求留守儿童每月给家长写一封信。

(六)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健康促进计划”

各学校按规定配齐心理健康教师和寄宿制生活管理、卫生保健人员,积极开展留守儿童心理情感辅导,开设“心理咨询室”、“心理咨询中心”,农村中小学每学期至少要开设7课时心理健康课,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心理辅导。到20xx年底,全镇农村学校健康教育课开设率达到100%,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水平普遍提高。开展农村留守儿童营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计划免疫、儿童常见病诊断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实施“吃热饭、喝开水”工程;继续免费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饮用奶,改善农村留守儿童健康状况;加快农村中小学食堂建设和管理,到20xx年底全镇中小学食堂要基本达标,安全饮用水达到100%。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镇分管教育工作领导任副组长;镇教管中心、财政所、社保办、妇联、关工委、共青团、文化广播中心、瓦室派出所、瓦室卫生院、瓦室司法所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教管中心,由镇教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相关办所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将任务分解到人,落实相关责任,专人负责,抓好落实。职能单位要整体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培养照顾农村留守儿童的整体联动机制。镇教育管理中心要将留守儿童教育培养工作纳入素质教育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整体规划,保证留守儿童的权利,特别是要抓好广大农村中小学校的建设管理,发挥学校对留守儿童教育管护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留守儿童的细想素质和文化水平。共青团要发挥基层团组织和少先队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思想政治教育,引领他们树立远大的理想;要配合有关部门招募和培训志愿者,积极开展各种活动,为广大留守儿童多提供一些对外交流、社会交往、走进城市的机会。镇妇联要在全系统开展留守儿童的关爱维权行动,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各村、社区妇委会要对本辖区留守儿童建册立卡,做到家底清、情况明,把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工作作为妇委会的主要工作。镇财政所要为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镇卫生院要定期了解留守儿童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疾病防治和健康咨询。派出所要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安全防范纳入农村新型警务工作范畴,有效预防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案件发生。镇文化广播中心要净化文化市场,规范网吧的经营管理,严禁网吧容纳未成年人。镇关工委也要发挥优势,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司法、农办、人力社保、民政等办所也要履行好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总之,各办所和单位要拧成一股绳,共同为农村留守儿童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贯彻落实县、镇保障和改善民生文件精神的宣传工作,宣传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重大举措、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查,稳步推进。镇政府将定期和不定期对各办所、各学校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进行督查,汇总情况,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的动态监督机制,确保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稳步推进。

(四)加强考核,实施奖惩。镇党委、镇政府将把村社干部关爱留守儿童的实施情况纳入各村(社区)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实施倒扣分制。对完成任务较差的和推进工作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先进典型将进行表彰。

幼儿园留守儿童工作方案 第5篇

为进一步健全关爱留守儿童机构,切实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状况,着力解决留守儿童面临的突出问题,让更多的留守儿童能够学有所教、困有所帮、安全有护,健康有保,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探索关爱留守儿童的具体途径和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发展的教育、监护、安全和服务体系,共同呵护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快乐生活,促进和谐罗河建设。

二、工作对象与主要目标

(一)工作对象

全镇范围内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务工半年以上,其与父母一方或与其他亲属生活的16周岁以下少年儿童。

(二)主要目标

积极构建党委、政府主导、组织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帮扶工作新格局。

1.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全镇幼儿园、中小学留守儿童建档率达100%,农村散居留守儿童建档率达90%以上。

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留守儿童特别是特殊困难的留守儿童状况和需求,建立儿童动态监测档案。

3.在留守儿童集中的各中小学建立儿童活动场所、图书室、运动场所等关爱服务阵地,探索建立学校、家庭、村(居)相衔接的关爱服务网络。根据儿童特点,组织开展可持续的关爱服务。针对特殊困境留守儿童需求,开展救助帮扶、实施营养改善等关爱服务项目。

4.加强对留守儿童家长及委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建立健全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采取措施,教育引导外出务工的家长和监护人承担好教养子女的责任和义务,提升科学教养的能力和水平。

5.建立以镇综治办为牵头单位的法律保护网络,积极开僻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加强有关儿童权益保护和家长责任及义务的法律宣传教育工作,为留守儿童提供维权服务。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留守儿童档案

幼儿园留守儿童工作方案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谐社会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发挥学校的育人功能,深入推进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确保留守儿童在我校健康快乐的成长,使留守儿童家长放心,为社会的进步与稳定发挥应有的作用。结合我校留守儿童成长状况及实际需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留守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将目标落到实处。

三、主要措施

1、成立组织领导机构

①学校成立由校长、主任和班主任组成的“54321关爱留守儿童行动”领导小组。(见另一表格)

②分工负责,确保措施落实。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

2、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方案实施

①制定关爱行动实施方案各班主任,领导成员人手一份,确保按方案逐步实施。

②定期召开会议,每月讨论一次有关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心理等方面的问题。

③将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纳入班主任的常规工作,在《班队工作手册》中,每周要有工作安排,有关爱行动的记录。

④将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绩效与班主任考核挂钩,在关爱行动中做出优秀成绩的,年终给予优秀班主任的优先评选。

⑤年底各班都要认真总结经验,写一份关爱行动的小结。

3、加强关爱行动的计划性,使关爱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①明确关爱对象:父母双方在外连续打工3个月以上的农村儿童。

②明确工作内容:实施“54321”关爱行动:五即要做到“五个清楚”:基本信息、性格特征、兴趣爱好、健康状况、父母及监护人联系方式清楚。四即“四个优先”:安全上优先教育和监护,学习上优先帮助和辅导,生活上有限关心和照顾,活动上优先参与和指导。三即“三沟通”与留守儿童本人,与在外打工的父母,与在家照看儿童的第二监护人保持沟通。二即双管理:实行班主任与第二监护人协同管理。建立一即“一对一”的帮扶机制。努力营造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优越环境,为在外打工的父母解决后顾之忧。

③明确关爱行动的具体目标:以帮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为宗旨,以班级为关爱载体,以同学、教师、党员为关爱的主体,以弥补留守儿童的感强缺失,提高道德修养和文化成为主要内容。

(1)学习上优先辅导。班级要从学习方面对留守儿童逐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留守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建立进步档案。

(2)生活上优先照顾。教师对留守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食堂要注意营养搭配均衡,有益身体发育。留守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要指导学生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留守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4、开展帮扶活动

学校针对“留守儿童”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实行“一对一”帮助机制,每一位“留守儿童”都有一位老师和一名优秀的学生来共同帮助;积极开展“留守儿童手牵手”活动,增进学生之间的相互了解和交流;班主任每期开学的时候制定出本班“留守儿童”的帮扶计划,平时作好记录、期末写好总结,让他们在老师、同学群体中成长,让他们受到更多的监督、照顾与关爱。学校设立留守儿童亲情电话,让留守儿童定期与在外务工的父母进行亲情交流。

5、建立谈心制度

学校要定期召开帮扶教师、留守儿童、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要求班主任每月与“留守儿童”谈心一次,详细填好记录卡,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涉嫌违法的“留守儿童”要制定个别教育管理方案,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积极开展人文关爱活动,让留守学生通过教师和集体的温暖弥补亲情缺失对其人格发展的消极影响。

6、注重心理辅导

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留守儿童,班主任和课任老师要要与学生多谈心,着重进行心理辅导,开展心理矫正活动。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使留守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幼儿园留守儿童工作方案 第7篇

一、目标任务

按照县政府、政府决策部署,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执行《_未成年人保护法》、《_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积极构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使农村留守儿童普遍接受良好教育,身心健康得到全面发展,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成长环境有较大改善,努力实现农村留守儿童“政府履职、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监护有人、生活保障、全民关爱”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文件要求,把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统筹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立局领导牵头、相关股(室)和镇(街)社会事务办参加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按照局属各科室积极参加、各司其职,镇(街)及村(居)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齐心协力抓好留守儿童工作。通过组织召开局党组联席会议、召开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会、制定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等方式,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给予农村留守儿童更多亲情关爱。

(二)强化宣传引导,形成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氛围。

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关爱保护留守儿童这项民生工程,宣传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感人事迹,激发全社会重视和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热情。一是借助媒体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通过工作简报、宣传手册、专题讲座、手机短信、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宣传民生工程的内容意义、进展情况、社会反响、典型案例等,扩大关爱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二是利用活动宣传。会同相关部门广泛组织广场咨询、知识竞赛、编排儿童剧巡回演出等活动宣传关爱留保护守儿童工作。各镇(街)要利用社会宣传栏、村务公开栏、标语、宣传单等形式或组织留守儿童成立宣传小分队,面向村(居)、学校等广泛宣传关爱保护留守儿童民生工程。通过“致留守儿童家长、留守儿童一封信”、群发手机短信,组织文艺演出、总结表彰等形式,使外出的家长更加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促使家长更好地履行监管责任,激励留守儿童奋发上进、自强不息。

(三)定期摸底排查,精准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情况和数量。

指导各镇(街)建立和完善人头档案,确定专人结对帮扶,加强沟通、监管,进行重点保护,并及时将相关数据表格和花名册等报送民政局。各镇(街)社会事务办和村(居)定期摸底排查,坚持每一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开展一次农村留守儿童排查核实工作,更新一次数据,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人,及时更新数据,形成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为细化完善关爱保护政策措施和引导社会力量实行精准关爱保护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四)落实“四个”责任,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1.履行好牵头组织的职责。各镇(街)社会事务办要主动向单位领导请示汇报,征得单位领导的理解和支持,争取必要的关爱保护工作经费,切实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各镇(街)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建设大局中来,落实镇(街)属地责任,结合实际细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构建关爱保护工作体系。民政部门是留守儿童工作的牵头单位,必须首当其责,发挥好牵头组织的作用,定期研究,提出工作意见,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

2.主动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民政局要配合派出所、镇(街)、村(居)建立强制报告信息和应急处置情况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共同做好家庭监护情况调查评估、救助帮扶、监护干预等工作。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中小学校的沟通协作和资源整合,实现家庭、学校、社区、社会关爱的统筹、协调、可持续的联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志愿者服务等方式,支持和引导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深入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解读宣传《实施方案》精神,及时总结推广成熟工作经验。

3.发挥好督促指导作用。民政局要通过政策培训、技术支持等方式,指导镇(街)、村(居)做好摸底排查、定期走访、重点核查、家庭监护监督等工作。指导镇(街)、村(居)、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切实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并协助_门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对有关部门、镇(街)、村(居)的责任落实、协作配合、实际成效等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考核,及时掌握和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4.落实好兜底保障的职责。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和公益慈善方面的作用,镇(街)、村(居)要定期走访、主动发现处于生活困境的农村留守儿童、特困人群,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政策保障范围或协调公益慈善力量提供关爱帮扶,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解决实际生活困难。救助管理站要及时接收_门护送来的无人监护或遭受监护侵害的农村留守儿童,做好临时监护照料工作。依法开展家庭监护干预工作,运用法律手段保护遭受监护侵害的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确保其得到妥善照料监护。

(五)落实政策,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基本生活权益。

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和公益慈善方面的作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补贴范围,把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范围;协调公益慈善力量提供关爱帮扶,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解决实际生活困难,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争取项目支持建立儿童救助中心(救助站)、创造条件推动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转型升级为未成年人(留守儿童)保护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综合运用社会工作等方法,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教育辅导、思想引导、心理疏导,临界预防,社交指导,安全教育等精准服务。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顾全大局。留守儿童是不具有或不完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特殊群体,由于与父母长期分离,导致不少农村留守儿童缺少精神引导、道德管教、亲情关爱和有效监护,出现心理健康问题甚至极端行为,有些受到意外伤害甚至不法侵害。在未来较长时期内,我们仍将面临农村劳动力外出、部分儿童不得不在家留守的实际情况,儿童留守现象仍将在相当长时期存在。因此,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不仅关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而且关系到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

2.健全机制,真抓实干。要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制度和统计季报、年报制度,建立健全监测机制、应急处置和监护网络。要定期统计更新留守儿童家庭基本情况和留守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每名留守儿童纳入关爱服务范围。

3.创新载体,提高实效。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这个大主题,通过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主题实践活动,强化关爱保护效果,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真正落到实处。

幼儿园留守儿童工作方案 第8篇

一、指导思想

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养更多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

二、目标要求

1、提高留守儿童心理素质、开发潜能、培养健康品质、预防心理疾病、促进人格健全发展。增强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和自我意识等方面的适应、自我调节、适当求助、健康成长的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2、在实践及活动层面扎实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政策、物质、环境、师资等相关方面形成长期运作、效果明显、切实可行的“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关爱行动”工作机制。

3、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政教处、少先队组织在学校素质教育中的工作力度,为提高留守儿童综合素质做出应有贡献。

三、具体安排

1、倡导全校师生,为留守儿童献出自己的爱心。开学典礼上,为贫困留守儿童搞一次募捐活动,让他们感受到家的温暖。

2、在师生之间开展“手拉手、同成长”为主要形式的结对互助活动(同伴结对、师生结对)。

3、实行代理家长制,满足留守儿童的心理需要。各教师代理两位留守儿童的家长,定期与学生交谈,了解其生活和心理上的需要,给学生以家庭般的温暖,从而使其安心学习。

4、各班组织本班“留守儿童”开展“两地书亲子情”活动,让学生把学习、生活中的乐趣和困难告知父母,能与父母更好地沟通。(学校免费提供信封)学校在五月份将开展一次“给远方父母一封信“为主题的征文活动。

5、打开留守儿童心灵之窗,每月上一节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课,政教处开设心理咨询,让学生说说自己的心里话,在教学楼下设立悄悄话信箱,每周五开信箱,阅后并给与回复。

6、关注留守学生的生活和学习。每位教师需帮扶两位留守儿童,做到随时与孩子沟通交流,关注孩子的思想、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帮扶教师必须按照“三知、三多、三沟通”的家长职责和“三个二”的具体要求,主动履行家长义务,正确引导孩子成长。

“三知”即知道留守儿童的个人情况、家庭情况、学习情况

“三多”即多与留守儿童谈心沟通、多参加学校学生集体活动、多到其家中走访

“三沟通”即定期与留守儿童父母、托管人、老师联系沟通

“三个二”即每周与留守儿童联系交流、辅导作业两次;每月与留守儿童父母、任课教师、托管人联系两次;每两月到留守儿童家中走访两次

7、学期末,每位教师结合自己帮扶学生的情况,写一篇经验上交政教处备档。对落到实处,认真撰写论文的.,期末考核加分;对敷衍了事的者,则在期末考核上扣分。

四、德育成果

经过近一年来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我校的“留守儿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学生的行为习惯好了,成绩提高了,待人接物礼貌了,自立、自主、自强了……在结对的老师中更是涌现了像张从梅这样的优秀教师,三年如一日,照顾一位来自四川雷波的贫困学生,当起了“知心妈妈”。一直那么默默无闻、不为人知着……

五、方案评价及反思

本方案重点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建立了以家庭、学校为主,临时监护人为辅的共同关爱网络。其一,家庭建立了正确的教育观念。其二,学校作为留守儿童受教育的场所,充分发挥其教育留守儿童主渠道的作用。

(二)对留守儿童的关爱重点应放在了心理及思想层面。

但存在以下足:

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开支,学校这个大家庭也负担不起,经费不足,大大制约了“关爱工程”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学校那么的心有余而力不足。同时,缺乏心理教育的老师和相关人员也是制约“关爱工程”的问题之一,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的心理教育培训或由专业人员进行指导迫在眉睫。

幼儿园留守儿童工作方案 第9篇

一、指导思想

为了更好地关爱留守儿童,给他们营造一个健康成长的学习生活环境。我园结合教育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大力实施“留守儿童关爱工程”,对留守儿童开展学习辅导、思想教育、生活服务,让他们在充满着爱的环境中成长,父母在外能安心务工,以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留守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搭建一个与家长、监护人沟通、交流的互动平台,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

三、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管理力度,完善各项制度。

成立关爱留守儿童领导小组,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

2、留守儿童花名册的更新及档案的建立。

3、加强对代管人和监管人的培训和指导。

一是运用家长会、家长委员会、家访和“家长开放日”等形式,向“留守学生”的祖父母等代监护人开展广泛而细致的家庭教育宣传,帮助和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增强科学教育孩子的能力。

二是对“留守儿童”常年外出打工的父母进行培训和指导。主要是充分利用中秋节、国庆等节假日 ,“留守儿童”父母返乡等时间,幼儿园举办相关的培训。

4、排除心理障碍,倾注人文关怀。

倡导“温馨”教育、“赏识”教育,让“留守儿童”感受 “家”一般温馨的氛围。建立心理健康辅导站,开通心理热线电话。教师妈妈每两周不少于一次与“留守幼儿”或家长谈心、交心,并记好交流记录。充分利用好已开通的亲情电话、QQ视频室,教师妈妈每月至少一次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家长或托管人联系。举办一次留守儿童生日聚会,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幼儿园这个大集体的温暖。

关爱留守儿童,我们一直在努力。本学期,力争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借鉴别校的成功经验,结合本园的实际情况,全面实施以“关爱留守儿童,构建和谐校园”为主题,扎实开展留守儿童教育的管理工作,真正实现“幼儿园、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留守儿童”教育网络,使我园留守儿童教育与管理工作更上新的台阶。

附:活动安排

九月份:

1、各种增添硬件配备到位。

2、讨论并制定幼儿园关爱留守儿童学期活动计划。

3、补充、变更新生小班留守儿童花名册的有关内容。

4、组织新生留守儿童参观园留守儿童之家,介绍游戏材料。

十月份:

1、档案信息更新。

2、教师妈妈与留守儿童亲子游乐园活动一次。

3、手工作品展示、小组比赛。

十一月份:

1、档案信息更新

2、专职心理咨询医生给教师妈妈上业务培训课一次。

3、召开一次留守儿童家长会。

4、留守儿童主题绘画“我爱幼儿园”活动一次,折纸活动一次。

十二月份:

1、档案信息更新

2、留守儿童集体过生日活动一次。

3、教师妈妈与留守儿童参加元旦迎新系列活动。

4、学期留守儿童工作档案整理。

幼儿园留守儿童工作方案 第10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以“强化建档立卡,精准管理到位;强化监护保护,责任落实到位;强化齐抓共管,关爱服务到;强化组织领导,尽职尽责到位;强化督查考核,执法问责到位”为着力点,加强管理和服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责任落实,强化主体责任,创新工作方式,充分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到位,让他们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二、工作目的

争取到20xx年,在全区建立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实现未成年人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社会关爱保护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等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切实增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责任感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一直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的关爱保护工作,在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务实工作,但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家庭监护缺乏监督指导、关爱服务体系不完善、救助保护机制不健全等,导致部分儿童缺乏亲情关爱和有效监护,出现心理健康问题甚至极端行为,遭受意外伤害甚至不法侵害,严重影响儿童健康成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开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二)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责任体系

1.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教育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人单独居住生活或交由无监护能力的一方共同生活,不得虐待、遗弃、侵害未成年人。外出务工人员要在保障其孩子正常生活学习费用的同时,与留守未成年子女经常联系,多见面多交流,多给予亲情关爱。对于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督促其改正;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3.强化部门协同关爱保护。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之间、各群团组织之间的协作,充分发挥妇联、共青团、工会、残联、关工委等组织关爱服务优势,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工作积极性。民政、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加强配合,积极指导各地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

区民政局要履行牵头职责,加强监督指导,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要大力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有机融合,提高关爱保护工作效能。要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门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提高社会动员能力,开展专业化社会服务。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纳入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保障范围。

区教育局要发挥学校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重要作用,把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日常校务管理内容,并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对各学校、幼儿园进行考核。推进学校社工队伍建设,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早发现并纠正中小学生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加大师资培养力度,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专题培训,择优选拔教职工担任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管理员,积极倡导、推广“爱心妈妈”、“代理家长”等成功经验,着力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能力。要增加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投入,促进寄宿制学校合理分布。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动态管理,建立联系卡制度,加强任课老师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联系,强化人身安全防范知识教育;积极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外出务工家长的联系和亲情交流;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对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区教育局和相关镇(街道),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对义务教育阶段儿童辍学问题应高度重视、认真解决,认真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救助政策;要妥善安排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因监护权转移孩子享受同等待遇,确保孩子不因监护权转移或随父母迁入而被学校拒之门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辍学。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和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鼓励各地中小学校建立师生关爱志愿服务团队,利用节假日走访农村留守儿童,进一步增强教育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实效。

苏仙公安分局要及时依法查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果断处置;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周边环境整治,指导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配合教育部门加强法治安全常识普及和预防校园暴力事件,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父母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要及时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通报应急处置情况,配合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处境、监护情况等调查评估工作;要大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符合落户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家属落户,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

区财政局要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在内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购买服务内容;要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村(社区)儿童工作经费预算,支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区妇联要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儿童快乐家园、知心屋等平台,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和其他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和学习生活情况,加强亲情关爱。

团区委组织要积极组织广大团员和青年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服务,参与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数据采集,推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机制,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三)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

1.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农村留守儿童受侵害行为要履行强制报告职责,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2.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属于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监护不当的,要联系其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其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公安机关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救助保护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司法机关依法立案查处;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或被利用、胁迫流浪乞讨的,要依法制止、实施保护。对于上述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镇(街道)。

3.建立评估帮扶机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公安机关通报或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报告后,要会同区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医疗机构以及亲属、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于监护人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将其纳入保障范围。

4.建立监护干预机制。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于监护人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将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留守儿童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农村留守儿童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胁迫、诱骗、利用儿童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农村留守儿童正常生活和学习的;或者教唆、利用农村留守儿童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其近亲属、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区级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5.建立重点时段排查机制。实施重点时段农村留守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行动计划,预防控制留守儿童意外伤害。针对寒暑假、放学后时段,学校、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开展专门的安全教育,督促监护人负起安全责任。民政、公安、教育、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重点时段留守儿童伤害风险排查、防控、报告等制度,加强检查考核,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应急处置、救助干预等保护机制,有效预防和控制农村留守儿童溺水、交通事故、烫伤、坠落、中毒等主要伤害事故发生,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6.加强信息平台建设。要充分发挥现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信息系统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作用,方便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录入、归类统计、资料调取,健全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信息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相关信息采集、录入及更新,实现一人一档和动态管理。每季度更新报送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动态管理机制,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开展集中排查,重点排查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家庭生活困难、监护人缺失、事实无人抚养、残疾等农村留守儿童,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做到不留死角。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将辖区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排查完毕,将更新信息汇总报送至区民政局;区教育局梳理、汇总中小学校、幼儿园核实更新的信息和数据后,提供给区民政局。苏仙公安分局核实更新相关信息和数据后,提供给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和苏仙公安分局要加强信息共享,要依托教育部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卫生计生部门妇幼卫生信息系统、_门人口基础信息系统,完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信息管理功能,实现信息在省、市、区、镇、村五级间纵向贯通,在民政、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间横向互联。要加强“12355”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诉求平台建设,畅通诉求渠道;建立市、区、镇及部门间的联动办理机制,落实好诉求办理处置工作。通过诉求热线,架起发现报告、困境诉求与关爱保护的桥梁。落实好个案的跟踪处置工作,将个案受理、转接处置、心理援助、家庭监护指导等纳入其中,对儿童的求助申请实行即时在线接听和登记受理。通过信息平台的建设,实现对农村留守、困境儿童的动态管理和全天候服务,做到精准定位到村、精准识别到户、不留死角、不漏一人。

(四)着力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

1.推动农民工均等享受公共服务。全区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积极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大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支持和帮助农民工携带子女进城定居,在子女入学、医疗卫生、社会福利、住房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和帮助。符合落户条件的要有序推进其本人及家属落户,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要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满足其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要在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帮助。要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督促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并落实农民工休假等制度,使其更好地履行监护责任。

2.推进农民工子女就近入学。全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要加强城市中小学校建设和布局优化,保障适龄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教育公共权利,全面落实农民工子女就地就近入学政策,使其真正融入城市学习生活。

3.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全区要落实_、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从源头上逐步减少留守儿童现象。要积极承接经济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创业技能培训,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高农村各种公共服务资源投放规模和利用效率,吸引更多的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

4.倡导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各镇(街道)要积极开展婚前教育,增强新婚夫妇的法律意识和家庭责任感;认真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和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减少因家庭矛盾处理不当造成未成年人监护缺失的现象;积极倡导湖湘好家风,营造和谐家庭关系。

四、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建立区政府领导,区民政部门牵头,区教育、公安、司法、卫计等部门负责,区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区妇儿工委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二)强化考核问责。区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各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社会综合治理和工作绩效范围,并作为衡量各镇(街道)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区、镇两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级和本部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行政负责人。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对贡献突出的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及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

(三)加强能力建设。各镇(街道)要依托救助管理站设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要统筹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作用,逐步完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场所设施;要加强农村学前和义务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充分发挥现有“留守儿童之家”、“爱心家园”、“阳光庭院”、“儿童驿站”、“快乐学校”等关爱服务阵地作用,抓住全区区划调整改革契机,将闲置的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闲置学校利用起来,建设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心,力争5年内实现村级留守儿童关爱活动中心全覆盖,并有统一标牌、有固定场所、有完善设备、有专人管理,能提供必要的托管服务;要加强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队伍建设,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儿童保障政策宣传和日常工作,通过全面排查、定期走访及时掌握留守、困境儿童家庭、监护、就学等基本情况,指导监督家庭依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并通过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情况,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四)动员社会参与。要加强社会动员,发挥群团组织优势,调动社会组织、专业社工机构和各类志愿服务机构参与,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要发挥工会、关工委等群团组织作用,积极动员广大职工,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通过服务外包、公益岗位购买等多种形式,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丰富关爱保护内容。要积极引导市场参与,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帮助援建爱心家园、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中心和托管服务机构,财税部门要认真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要倡导社会互助,发挥基层老年协会作用,综合采取学校寄宿、社会托管、家庭代管等管护形式,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成长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做好宣传引导。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对本实施意见的执行情况,区人民政府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幼儿园留守儿童工作方案 第11篇

一、总体要求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无监护能力是指留守在家的父亲或母亲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和更好关爱保护。

(一)指导思想

不断健全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健康、受教育等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家庭尽责。按照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监护人要依法尽责,在家庭发展中首先考虑儿童利益;加强对家庭监护和委托监护的督促指导,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

坚持政府主导。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作为政府重要工作内容,落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属地责任,强化民政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救助保护机制,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坚持标本兼治。既立足当前,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缺失等突出问题;又着眼长远,统筹城乡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儿童留守问题。

(三)工作目标

家庭、政府、学校尽职尽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全面建立,建立健全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事件得到有效遏制。到20xx年,全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和制度更加健全,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1.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常联系、多见面,及时了解掌握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给予更多亲情关爱。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村(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等有关机关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妇联、团县委。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其他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幼儿园留守儿童工作方案 第12篇

一、指导思想。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是一个城市和农村双需双赢的大趋势。怎样使“留守学生”受到正常、健全、完善的教育,让他们和同龄人一样健康快乐地成长,已经成为一个十分现实而又亟待解决的问题。我校地处城乡结合部,外出打工、做生意的家庭较多,我们加强对留守学生的关爱、教育、管理,从思想上疏导、学习上辅导、言行上引导,并在生活上予以帮忙。让留守学生感到学校的温暖,让留守学生与其它孩子一样健康成长,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二、工作目标。

透过对留守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要加强领导,构成合力,大力宣传,建立目标职责制和完善的工作考评制度,不断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综合素质。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联系,构成工作机制。

(二)真情关爱,人人用心参与。

(1)学习方面。学校从学习方应对留守儿童逐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状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资料和阶段性效果。每个留守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学校鼓励优秀学生与留守儿童建立“一对一”的帮扶,利用课余时间对留守儿童进行学习上的辅导;

(2)生活上优先照顾。学校对留守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帮忙他们养成礼貌健康的.生活习惯,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留守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对部分家境困难的留守儿童,学校还捐赠了校服和学习用品,为他们的成长撑起了一片晴空。

(3)活动上优先安排。学校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留守儿童参加群众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潜力。

(三)健全人格,构建和谐校园。

学校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留守儿童,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等,使留守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开展磨砺教育,着重培养留守儿童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独立生活潜力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增强他们的社会适应性。举行文艺、体育、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让留守儿童在欢乐和睦、用心向上的环境中学习成长。

(四)构建全社会的教育网络,构成关爱合力。

1、加强与留守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交流与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