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苗2020专项行动方案(热门10篇)

投稿:小范

护苗2020专项行动方案 第1篇

通过整治,推动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营养状况进一步改善。中小学、幼儿园全面落实校领导陪餐制;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大幅度提高;减少校园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学校饮用水合格率明显提高;学生超重、肥胖的干预率、营养健康知识普及率 100%;校园及周边无证无照经营和食品流动摊贩整治率 100%。

护苗2020专项行动方案 第2篇

加强校园及周边扫黄打非工作。摸排、整治校园及周边商铺是否有诱导性玩具、不良书籍等?摸排整治矿区KTV是否有向未成年人违规开放常态化做好学校(幼儿园)意识形态工作,重点关注色情、暴力、厌世等内容(责任单位:镇宣传办)

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劝导工作,特别加强老年人代步车管理;督促提醒各个砂厂,强化运输司机交通意识,经过学校路段务必减速,保障师生安全,签订责任状。(责任单位:镇交通口)

加强校车管理,查看校车日常维护运行情况,约谈校车司机,提醒注意安全。(责任单位:镇安全生产办)

加强校园及周边“四小行业”管理,特别加强食药品管理,严厉打击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寄存手机、钱财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镇执法大队)

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常态化派员到各个学校开展上下学“护岗”工作,做好交通劝导和打击工作;围绕校园及周边,常态化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摸排化解工作,着重加强重点精神障碍患者、酒疯子管理,确保不出问题;上好法治课,围绕《_未成年人保护法》、《_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高质量上好“开学第一课”等法治课,引导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利用法治力量保护好自己。(责任单位:镇派出所)

上好法治课,围绕《_未成年人保护法》、《_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高质量上好“开学第一课”等法治课,引导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利用法治力量保护好自己。重点人员管理教育,刑满释放未成年人员、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围绕“八五”普法,创新开展好学生群体普法工作,增强体验性和带入性,用以案释法等方式,增强普法效果。(责任单位:镇司法所)

上好德育课、卫生课,加强正面引导;加强教师管理,以身作则,保护好学生合法权益;加强与政府、家长的沟通,资源共享,提高效率;特别加强值班值守,保留足够人员到学校;放假的老师不能一放了之,该做的各项工作还是要做,比如一些安全提示、注意事项之类的要坚持每天发。(责任单位:各学校、幼儿园)

认真开展好控辍保学工作,原则上一个都不能不读书;采取家访、慰问等方式,加强对留守学生和留守儿童家庭的关心关爱,督促监护人落实好家庭教育责任,帮助他们解决更多的实际问题;加强与学校的对接,全面摸排管控好单亲、性格孤僻、情绪不稳定、有不良前科的特殊学生,建立台账,镇村(社区)干部同责,一对一管理;全力化解家庭矛盾纠纷,特别是抚养小孩的纠纷。(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五、工作要求

护苗2020专项行动方案 第3篇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整治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的效果。要狠抓学校食品监管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对工作,将学校食品安全纳入本地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把学校食品安全作为全市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提升的重要内容,保障师生食品安全。

(二)加强督导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作为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和飞行检查的重点,围绕春秋季开学、“三考”期间等重点时段,开展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对考点学校实行驻点监管。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每学期将联合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督导发生过学校食物中毒或食品安全事件的地区和学校,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纳入食品安全工作绩效评估。

(三)推进社会共治。要在全面开展“明厨亮灶”建设的基础上,提高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加大对校园食堂提质改造力度,要运用互联网技术,对学校食堂进行可视化监管。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家长委员会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有奖举报机制,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共治。

(四)统筹疫情防控。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_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落实_联防联控机制和教育部门制定的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毒,强化食品原料采购、学生就餐、人员健康监测等关键环节把控,师生错时就餐,分散用餐,餐具一用一消毒,确保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学校疫情防控。

(五)及时报送信息。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县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请于6月7日、9月27日前,将阶段工作小结和《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对口上级部门;11月7日前报送整治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典型案例、重要信息随时报送。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张羽    

县教育局联系人:叶艳       

县卫生健康局联系人:冯一平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系人:张腾

附件: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出动执法人员

检查学校食堂

其中:健康食堂

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

排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其中:学校食堂

责令整改

约谈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

监督抽检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

其中:不合格食品

收缴问题食品

立案查处校园及周边食品违法案件

罚没金额

整治校园及周边无证无照经营

整治校园及周边食品流动摊贩

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资质

移送公安机关案件

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系列宣传活动

培训师生人数

培训营养指导员人数

备注:此表数据请填报累计数。

填报人:                    负责人(签字):

护苗2020专项行动方案 第4篇

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及受侵害突出问题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对工作中暴露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构建“法治教育、关爱帮扶、社会治理、司法保护、多元救助”五大体系,完善“分类预防、特殊保护、教育挽救、权益保障”四项机制,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和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共治格局。

四、工作措施

护苗2020专项行动方案 第5篇

1.新冠肺炎防疫期间,在中小学网络课堂间隙插播“护苗”网络安全公益宣传片。组织开展《护苗·网络安全课》的宣传教育活动是全国“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是“护苗2020”专项行动的重要举措,各校要按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学生进行观看。

《护苗·网络安全课》视频课件共5集,每集时长23分钟,采用实景动画形式。视频内容主要分为“保护个人信息安全”、“远离不良信息”、“防范网络诈骗”、“拒绝网络欺凌”、“抵制盗版出版物”5个主题,有高清版、网络版及30秒、15秒公益宣传等多个版本。可通过中国扫黄打非网“在线视频”栏目下载,也可通过腾讯视频、优酷等视频网站在线观看。

2.开展抵制“黄”“非”读物教育活动。各校要在网上网下充分利用晨会、班队(团)会向学生介绍专项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和动员学生自觉抵制色情、暴力等有害出版物及不健康网站的侵蚀,教育学生绿色上网,文明阅读。

3.开展“治理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的专项治理活动。各校要进一步规范教材、教辅读物的征订渠道,防止假冒伪劣图书充斥学生的书包。对自行购买或征订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学校图书室要进一步规范清理在册图书,杜绝黄色书刊。

4.开展“网络文学、网络漫画”专项治理活动。各校要安排老师指导学生正确开展查资料、浏览新闻等上网活动,并及时对涉及黄色、凶杀暴力、反动等内容的网站进行屏蔽。

5.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各校要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家长课堂”“家长会”等已有平台或创新平台讲授帮助学生防范文化风险的有关知识,提高家长在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方面的监护能力和水平。同时开展远离“黄”“非”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县中小学开展“远离黑网吧”、“远离口袋书”、“远离有害卡通漫画”活动,引导和教育青少年学生文明上网。

四、 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从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全局出发,各校的“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开展“扫黄打非·护苗2020”专项行动,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精准有力。认真配合文化、公安、市场管理等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清理整顿,争取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等相关单位指导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二)责任明确、工作到位。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制。各校校长是“扫黄打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协调此项重要工作。各校要将“扫黄打非”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畴,进一步强化基础管理。对出现问题的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失职、渎职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校将开展《护苗·网络安全课》的宣传教育活动情况于2020430日前上报县局政教股邮箱:zjg327@1210日前,将全年开展“扫黄打非·护苗2020”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县局政教股。

连城县教育局

2020416

护苗2020专项行动方案 第6篇

(一)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督促学校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校长(园长)负责制,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托管的食堂、超市,以及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要把食品安全作为遴选托管单位和供餐单位的首要标准,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督促供餐和托管单位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学校食品安全。

(二)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管理。督促学校按照《学校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改善食堂经营条件,完善功能分区、流程布局和设施设备;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评,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规范食堂食盐定点采购;突出饮用水安全管理,做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食堂蓄水池、直饮水、桶装水等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等卫生管理工作,确保饮用水安全卫生。

(三)净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根据《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中小学校门外道路两侧100米范围内不得划定为食品摊贩经营区域,全面禁止食品流动摊贩。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须持证经营,依法落实主体责任,严把食品采购关,严格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不得经营来源不明、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维护良好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

(四)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履职、密切协作,从严查处校园及周边食品和饮用水安全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三无”(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食品,销售过期变质食品,重点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厉整治校园周边食品流动摊贩,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五)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科普宣教。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督促学校通过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形式,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教育活动;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中国学生营养日、全国碘缺乏病防治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相关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提升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健康素养。

(六)开展学校健康食堂建设。结合合理膳食行动,广泛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营养均衡配餐、营养指导员培训等营养干预,推动学校健康食堂建设。

护苗2020专项行动方案 第7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安排好“护苗2020”行动与同期开展的其他专项行动,在市场清查、网络监管、宣传报道等环节同部署、同行动、同督促,确保取得实效。

(二)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党委政府将组织成立督查组,在中小学春季、秋季开学和”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后,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工作,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三)强化责任和责任追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各部门要依照分工切实履行职责;要强化责任追究,对措施不落实、问题不解决以及长期不办理案件的部门,以通报、约谈等方式责令限期整改,未整改到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情况信息报送。行动期间各村、各部门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护苗2020专项行动方案 第8篇

各村社区要深入摸排有效线索,对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惩,对问题严重的重点场所,相关成员单位要责令其停业整顿,限期整改。要通过有效的打击惩治,确保我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量明显下降,未成年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社会治安环境得到有效净化。

(三)要深化部门沟通,形成工作合力。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建立健全协调沟通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联动执法,加强信息沟通共享,增强整治工作合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各村(社区)要加大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四)要强化工作督导,严格责任追究。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镇综治中心将加强督导检查,对各村(社区)采用评估、督导、考核、激励、惩戒等措施,通过定期通报、约谈、督办等形式,督促各村(社区)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我镇保护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镇纪委将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对开展专项行动不力、履行部门职责不到位,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及受侵害突出问题不能得到有效遏制的,将启动追责问责机制,倒查责任

护苗2020专项行动方案 第9篇

(一)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学校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食堂食品安全负责人以及专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情况;食品经营者资质证明、许可情况、突发事故应急防控措施、从业人员体检(含是否晨检)和培训、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原料采购储存、食品加工制作、销售供餐、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餐饮用具清洗消毒、“三防”设施、食品及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食品留样及餐厨废弃物处理等是否规范;餐饮环节重点检查许可、食品采购及食品安全相关台账等情况;食品销售环节着重检查经营设施设备、特殊食品是否有专区(或专柜)并有明显标识、采购是否索票索证、所经营的食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经营区和生活区是否隔离。饮用水环节重点检查学校生活用水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质监设施供水或二次供水清洗、消毒、水质检测情况,以及学校是否向师生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7-2006)的合格饮用水等情况。

(二)净化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根据《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对学校门外道路两侧 100 米食品经营单位进行食品安全综合治理,食品经营者须持证经营,依法落实主体责任,严把食品采购关,严格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不得经营来源不明、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三无”(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食品,销售过期变质食品,重点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厉整治校园周边食品流动摊贩,保障师生饮食安全维护良好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

(三)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科普宣教: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纳入健康教育教学内容,督促学校通过主题班会、课外实践等形式,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教育活动;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在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中国学生营养日、全国碘缺乏病防治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相关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提升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健康素养。结合合理膳食行动,广泛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营养均衡配餐、营养指导员培训等营养干预,推动学校健康食堂建设。

护苗2020专项行动方案 第10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黄友仁局长任组长,吴进旺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均为副组长,各股室、队、分局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县局抽调餐饮股、食品股、盐务股、执法大队等组成整治工作小组,各分局按所在辖区参与专项整治工作。

(二)务求工作实效:县局专项整治小组与各分局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纠正、规范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责令整改并落实整改率达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率达到100%;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食品犯罪的线索或案件,要100%向公安机关移送。

(三)强化督促检查:县局将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深入校园、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一级抓一级,层次抓落实,确保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同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对于妨碍监管执法的生产经营者,要依法严厉查处;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失职渎职等行为的分局和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必要时进行责任追究和行政问责。

江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0日